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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處作業培訓
所謂高處作業是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。國家標準GB/T3608-2008《高處作業分級》規定:“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(含2m)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,都稱為高處作業。”根據這一規定,在建筑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。在建筑物內作業時,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,即為高處作業。
高處作業操作證,是從事登高架設作業或高處安裝、維護、拆除作業工作的人員必須考取的特種作業操作證。該證是安監局頒發的?。
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,取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》(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)后,方可上崗作業。
高處作業就屬于特種作業,所以必須持證上崗。

安全措施
1)進入現場,必須戴好安全帽,扣好帽帶,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。
2)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,并必須視具體情況,配置防護網、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。
3)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、腳手板、吊籃、吊籠、平臺等設備,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。
4)建筑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,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。驗收合格后,方可進行高處作業。驗收也可分層進行,或分階段進行。
5)安全防護設施,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,并組織有關人員參加。
6)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做出驗收記錄。凡不符合規定者,必須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驗。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。